什么收入应该计入其他收入?

时间:2025-05-23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收入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如培训活动属于协会的次要业务活动,不是其主要的会费、捐赠等常规业务范畴,将培训收入计入其他收入是比较合适的。例如,一个学术协会主要靠会员会费维持运作,偶尔开展一次与学术主题相关的培训,这笔培训收入就可以计入其他收入。
  如果协会的此类培训活动经常发生,且规模较大,将其计入提供服务收入更为合适。这样的分类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协会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从核算角度看,计入提供服务收入可以更好地配比相关成本。当培训活动有对应的培训场地租赁费用、培训师资费用等成本支出时,将收入计入提供服务收入科目,便于在核算利润(或结余)时,更合理地扣除相应成本,准确反映培训业务的结余情况。
  请参考法律法规原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请注意,以上言论仅出自优月工作团队多年工作经验和学习的总结,不代表政府及相关主管单位的态度和立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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