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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30
首先,如果贵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新旧制度的衔接不会引起变化。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衔接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变,“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账面余额转入“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期末此科目余额全部转入净资产,应无余额。
“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是新设立的会计科目,新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净资产的事项,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等涉及调整以前年度净资产的事项。
我们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都是往年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的投资价值调整的累积,也都计入净资产了。所以,新旧制度衔接时发生的调整属于这个科目核算的范畴。
请参考法律法规原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请注意,以上言论仅出自于优月工作团队多年工作经验和学习的总结,不代表政府及相关主管单位的态度和立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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