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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22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要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一般分为:非许可类和需要行政许可类两种情形。超范围经营也分为这两种情形。2021年,国务院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发布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2023年,国务院更新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清单以外事项不得设立许可。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超范围经营是被禁止的。
回到主题,针对超范围的经营,是否可以给客户开具发票呢?答案是可以的。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不管是卖东西还是提供服务,只要是真实发生了,就应当据实开具发票。虽然是偶发业务,也可以据实填写发票,反映真实业务最重要。当然,如果此类情形经常发生,已经变成了经常性业务,需要及时做出经营范围变更。
请参考法律法规原文:《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请注意,以上言论仅出自优月工作团队多年工作经验和学习的总结,不代表政府及相关主管单位的态度和立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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